法律小课堂
    法律小课堂
       
      律师说法 | 守八项规定,做廉洁干部!
      2025-04-11 16:34     (点击:)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是一场攻坚战、持久战。制度的生命力在于长期执行。为使党员干部严守纪律红线、永葆政治本色,结合《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高等学校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若干规定》等有关内容,我们来谈一谈高校党员干部作风建设中易发的违法违规违纪风险。


      一、高频违法违规行为

      1.违规公款吃喝

      如:用公款大吃大喝、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用公款安排旅游、健身和高消费娱乐活动等。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113条规定,违反有关规定组织、参加用公款支付的宴请、娱乐、健身活动,或者用公款购买赠送或者发放礼品、消费卡(券)等,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2.违规借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

      如:以任何方式换用、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或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车辆。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99条规定,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的钱款、住房、车辆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3.违规收送礼金

      如:节日期间或日常往来中违规收送礼品礼金;通过网购、提货券、电子礼品卡、电子红包等收送礼品礼金。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97条规定,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券)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4.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

      如:违规操办婚宴收受礼金;学校党员领导干部邀请与举办者本人有直接领导关系的下属单位人员或工作职责涉及的管理服务对象参加;宴请人数超过当地规定的标准;违规使用本单位公车、公物或者有业务往来单位的食堂、宾馆、饭店、招待所等办理婚丧喜庆事宜等。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100条规定,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操办婚丧喜庆事宜,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借机敛财或者有其他侵犯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行为的,从重或者加重处分,直至开除党籍。


      5.违规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含公款和私款)

      如:参与高消费活动;违规出入豪华奢靡的高消费娱乐、健身场所、私人会所等。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102条规定,违反有关规定取得、持有、实际使用运动健身卡、会所和俱乐部会员卡、高尔夫球卡等各种消费卡(券);或者违反有关规定出入私人会所,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二、高校存在的其他违规行为

      根据《高等学校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若干规定》的内容,高校仍存在下列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行为。


      1.出入境管理不规范

      学校党员领导干部未经批准持普通护照、港澳台出入证件出国(境)开展学术交流合作;未按规定公示的出国(境)开展学术交流合作仍核销相关费用;以学术交流合作或其他出访名义变相公款出国(境)旅游。


      2.兼职取酬管理不规范

      学校党员领导干部未经批准在社会团体、基金会、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和企业兼职;经批准兼职的校级领导人员在兼职单位领取薪酬。


      3.科技成果转化取酬不规范

      学校正职领导人员是科技成果的主要完成人或对科技成果转化作出重要贡献的,获取股权激励;学校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的科技成果转化,获得股权激励的领导干部利用职权为所持股权的企业谋取不当利益。


      4.公务接待管理不规范

      学校将休假、探亲、旅游等活动纳入公务接待范围;组织公款旅游和与公务无关的参观;混淆内外宾接待开支;列支应当由接待对象承担的差旅、会议、培训等费用。


      5.会议管理不规范。

      学校借会议名义组织会餐或安排宴请;借举办会议、干部教师社会实践等名义组织观光旅游;组织高消费娱乐活动;发放会议纪念品。


      6.津贴补贴和奖金发放不规范

      滥发奖金;违规发放福利;违反国家政策法规规定发放津贴补贴和奖金;发放已明令取消的津贴补贴和奖金;校级领导干部在校内所属单位违规领取津贴、补贴、奖金、劳务费等;校级领导干部参加开学典礼、毕业典礼、出席校友活动等领导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仍领取劳务报酬。


      三、警示案例


      1.违规公款吃喝

      陕西某学院原院长刘某多次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私营企业主宴请,费用由管理服务对象和私营企业主支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按规定调整其享受的待遇。


      2.违规配备使用公车

      东北某大学原党委书记都某违规借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由私营企业主支付车辆保险费用3万余元。后都某被开除党籍,按规定调整其享受的待遇,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3.违规公款旅游

      天津某大学某学院组织38名思政教师赴青海开展社会实践活动,活动中私自变更行程、增加景点,借机公款旅游,同时存在违规携带家属以及住宿费超标准等问题。该学院党委书记朱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院长王某受到诫勉。


      4.违规收送礼金

      贵州某学院原党委委员、副院长肖某先后多次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赠送的礼金21万元、茅台酒44瓶。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5.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

      北京某大学后勤服务产业集团副总经理杨某为女儿婚庆宴请学校相关部门人员等共计61人,收受同事及下属礼金45266元。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退还收受的同事及下属礼金。因履行监督责任不力,该学校纪委副书记、监察处处长王某还受到了党内的警告处分。


      6.违规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

      浙江某大学原党委委员、副校长陈某长期违规打高尔夫球,由他人支付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违规收受礼品。后陈某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由此可见,党员干部若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不仅会受到《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处分,还有可能涉及刑事犯罪。因此,党员干部们应当厉行勤俭节约、反对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拒绝“第一次收礼、第一次旅游、第一次打球”等失守行为。因为每一次对制度的坚守,都是党员干部责任担当的高度体现;每一回对诱惑的拒绝,都是党员干部对人民信赖的强烈回应。坚守底线,做廉洁干部,让清风正气在神州大地永远飘扬。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