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概况
机构设置
     
    机构设置

    1、法治科

    推进学校《章程》和有关学术权力机构章程的贯彻实施;统筹推进学校依法治校工作;负责对学校合同管理进行法律指导,对合同的订立(包括招投标前的相关文件)、履行、变更、终止或解除进行全过程的合法、合规性审查,与相关部门协同制定有关合同管理规章制度,负责建立学校合同信息管理台账,组织合同备案归档等规范管理工作;负责学校决策及规范性文件的法律风险评估与合法性审查;组织开展普法教育宣传、法治能力提升培训等。

    2、法务科

    负责组织应对涉及学校的诉讼及仲裁;负责提供法律咨询服务;负责学校商标管理及校名校誉维护工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