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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师说法 | 3·15消费不“踩雷”!这份维权指南请收好!
      2025-03-14 16:33     (点击:)

      在高校这个以知识、教育、科研为核心的特殊场域,消费维权问题往往围绕着知识付费、高校采购、校园消费等消费行为产生,种种消费行为都可能暗藏法律风险。315日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我们不仅要关注权益二字,更要学会用法律武器为自己发声!今天这篇干货满满的校园避坑指南,教你用法律武装自己,让维权有理有据、精准反击。法治校园,从擦亮双眼开始!

      知识付费

      典型问题

      1)虚假宣传

      不少培训机构利用轻松变现”“月入过万”“三个月/一个月快速掌握一门外语等极具诱惑性的字眼吸引消费者购买知识付费课程,但实际消费者购买学习后达不到预期效果。

      2)价格欺诈

      一些知识付费产品价格虚高,通过先抬高原价再进行虚假折扣的方式误导消费者,消费者难以判断其真实价值,容易在不经意间选择价格较高但性价比低的套餐。

      3)霸王条款

      知识付费合同中常存在霸王条款。例如,规定用户一旦购买课程,无论何种原因都不能退款,或者限制用户对课程内容的使用权限。

      4)售后缺失

      当消费者对课程质量提出质疑或要求退费等售后服务的时候,部分机构售后采取冷漠、拖延的态度,客服自动回复,甚至直接神隐不见

      应对之法

      1)与商家协商:首先尝试与商家协商,协商过程中提出合理的诉求,同时保留证据,如购买凭证、课程宣传资料、与商家的沟通记录等,以便在协商不成时作为维权的依据。

      2)向平台投诉:如果与商家协商无果,高校师生可以向知识付费平台投诉。大多数平台都设有专门的投诉渠道,用户可以通过平台的投诉渠道指引反映问题。

      3)向消费者协会投诉:投诉时,需填写投诉表格。消费者协会会根据投诉情况进行调查调解。消费者协会的投诉渠道较为便捷,且不收取任何费用,对于高校师生来说是一种有效的维权方式。

      4)向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相关投诉:通过拨打全国统一的消费者投诉热线12315举报。

      5)寻求法律帮助:向专业律师咨询,了解自己的权益是否受到法律保护以及具体的维权途径和方法。

      法律依据

      1)《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5条:网络购买商品/服务可7日内无理由退货(定制类除外)。

      2)《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39:消费者解决权益的途径为和解、消协调解、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4: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明知或者应知销售者或者服务者利用其平台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与该销售者或者服务者承担连带责任。

      4)《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5:消费者因经营者利用虚假广告或者其他虚假宣传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

      5)《民法典》第148条:因欺诈订立的合同可申请撤销。

      高校采购

      典型问题

      1)采购设备/产品存在不符合招投标文件要求以及国家标准的质量问题。

      2)技术或技术合作开发外包协议中隐藏成果归属条款或者未详细约定知识产权归属,导致出现知识产权纠纷。

      3)货物验收流程存在瑕疵,未经验收流程验收合格即被中标单位要求支付货款,存在违约涉诉风险。

      应对之法

      1)签订设备/采购合同时详细写明验收合格标准。

      2)要求供应商/经销商提供原厂授权书、海关报关单等溯源文件。

      3)签订技术开发合同时明确约定知识产权归属,如同一项目存在多个配套协议,则在各个配套协议中统一知识产权归属约定。

      法律依据

      1)《产品质量法》第40条:不符合明示质量标准的商品需退换赔偿。

      2)《科学技术进步法》第100条:利用财政资金采购的科研设备须接受审计监督。

      3)《民法典》第859条:委托开发中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研究开发人。

      4)《民法典》第860条:合作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合作开发的当事人共有;当事人一方转让其共有的专利申请权的,其他各方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受让的权利。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校园消费

      典型问题

      1)超市将过期食品重新粘贴标签销售。

      2校园贷套路:以零门槛、快速放款、利息低为诱饵,利用学生虚荣心,引导其超前消费,实际年化利率超4LPR。给学生造成沉重的债务负担。

      应对之法

      1即时取证:用手机拍摄问题食品、违规标价。

      2分级维权:向校园后勤管理部门投诉、拨打12345政务服务热线要求现场执法、通过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微信小程序发起诉讼。

      法律依据

      1)《食品安全法》第148条:销售过期食品可主张10倍赔偿(最低1000元)。

      2)《民法典》第680条: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在多元化的校园生态中,维权不仅是权利主张,更是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实践课。当师生们学会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主张500保底赔偿,用《民法典》第680条反击高利放贷,每一次理性维权,都在为法治社会培养合格的法律公民。3·15不仅是维权日,更应成为高校师生理智消费的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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