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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师说法 | 保守国家秘密,大学生该怎么做?
      2025-01-09 16:07     (点击:)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2024年5月1日正式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2024年9月1日起施行。

      保守国家秘密

      人人有责

      大学生如何更好防范泄密风险呢

      快来学习一下吧!~

      保护国家秘密人人有责

      国家秘密是指关系国家的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保守国家秘密是中国公民的基本义务之一。《保密法》规定: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全体公民都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那种认为保密仅仅是保密部门和保密干部的工作的认识是错误的。

      国家秘密都有哪些

      1. 涉密文件

           所谓涉密文件,是指被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并做出国家秘密标志的各类公文。在各级国家机关,文件也称为公文,俗称红头文件,即带有制文机关文头的和发文文号的各类公文,包括通知、通报、决定、决议、指示、请示、报告、信函等。上述这些文件如果在文件封面左上角写有绝密、机密、秘密,就属于国家秘密范围。

      2. 涉密资料

           所谓涉密资料,是指除了涉密文件之外的所有纸质涉密载体。一般分为文本资料、图纸资料、照片资料、书刊资料四大类型。文本资料是以文字方式记录公务活动的最基本的信息资料,包括会议资料、调研资料、 考察资料、调查资料、统计资料、普查资料、登记资料、档案资料、情报资料、案件资料、项目资料、勘察资料、设计资料、技术资料等。图纸资料是以绘图方式记录公务活动的基本信息资料,包括地形图、地貌图、交通图、规划图、建设图、设计图、技术图、分布图、流程图等。照片资料是以照相方式记录公务活动场景和实物的信息资料。书刊资料是以综合方式记录公务活动的信息资料,包括机关工作中编辑发行的各类公开期刊、内部期刊、年鉴、史志、公开图书、内部图书、资料汇编等。

      3.涉密电子文档

           涉密电子文档就是数字化形态的涉密文件、资料。涉密电子文档比以纸介质为载体的涉密文件、资料涉及的范围要宽泛得多,随着计算机信息技术和网络技术的普及,机关无纸化办公逐渐成为现实,越来越多的文件、资料通过计算机及其网络处理、存储和传输。特别是数字化办公系统、电子档案、电子图书的逐步推广,更加速了文件、资料电子化的进程,传统纸质形态的文件、资料越来越多地被数字化形态的文件、资料所取代。

      泄密后果

      泄露国家秘密的行为,会给国家造成特别严重的危害。如将国家重大军事行动的时间、地点、作战计划等绝密信息泄露给敌方,会使我方大量人员伤亡和装备损失,严重削弱国家的国防安全。像新型武器装备的研发技术、性能参数等核心机密的泄露,会让敌方提前了解并找到应对方法,使我方在军事对抗中失去技术优势,甚至可能导致该军事技术被敌方破解和仿制,对国家军事安全构成致命威胁。

      如在重大经济改革政策、货币政策调整等尚未正式公布前泄露相关内容,可能引发金融市场的剧烈波动,导致股市、汇市等出现异常动荡,扰乱正常的经济秩序,给国家和企业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

      在重要的外交谈判中,如涉及领土争端、贸易协定等关键问题的谈判底线和策略被泄露,会使国家在外交博弈中处于被动地位,破坏谈判的有利形势,影响国家间的关系和国际合作的推进。

      一些涉及国家间敏感问题的外交机密文件,如领导人之间的通信、秘密协议等被公开,可能引发国际社会的轩然大波,导致国家间的信任破裂,引发外交争端甚至冲突。

      在科研领域,如国家重大科研项目的核心技术、创新成果等在未正式发布前被泄露,可能使竞争对手提前知晓并加以利用,导致我国在相关科技领域的领先地位丧失,影响国家的科技竞争力和长远发展。

      科研人才的个人信息、研究方向和计划等被泄露给国外势力,可能会遭遇针对性的人才挖角或干扰,阻碍我国科研事业的正常发展,进而损害国家的科技进步和创新能力。

      高校学子如何保守国家秘密

      高校作为培养国家高层次人才和开展学术科研的重要基地,历来是境外间谍机构渗透策反的重要目标。近年来,高校学生群体中的窃密泄密案例时有发生。同学们日常使用社交媒体、进行学术交流、论文发表以及课余兼职之时,都可能面临窃密泄密风险。

      1.高校学生在开展课题研究、论文写作等过程中,可能会接触到相关国家秘密。同学们要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擅自复制、摘抄、引用涉密文件资料;不通过互联网传播、存储涉密信息。

      某大学研究生闫某,为撰写论文,从学校借阅了《××市公安局刑事案件汇编》《刑事勘验与现场绘图指南》等涉密书刊。闫某对这些书刊进行拍照,并使用文字识别软件转换为电子文档,保存在个人笔记本电脑中,后又通过互联网邮箱进行传递泄密。事发后,该大学依纪给予闫某记过处分,作出论文内审不合格及延期毕业处理。

      2. 社交媒体是境外间谍机构寻找目标、渗透策反的主要工具。同学们面对那些看似“轻松”且“高薪”的工作机会时,要提高警惕,对兼职工作是否会危害国家安全和利益应有清醒认识。

      某大学在读研究生薛某,因资金短缺,在网站和社交平台四处发布求职信息,后通过微信兼职群谋得一份港口船只统计的工作。对方自称政府部门工作人员,需统计各码头船只数量。薛某按约定拍摄及发送照片,收取报酬。此后,对方让其拍摄军事、航天、航空之类的内部期刊,并指导薛某注册多个英文邮箱,采用加密方式发送邮件。经查,对方为境外情报人员,薛某为其提供的照片涉及1项机密级国家秘密,累计获利2.8万元。最终,薛某因境外刺探、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没收财产3万元。

      3. 高校学术科研氛围宽松,外出研学、交流的机会较多。在此期间,同学们应务必保持警觉,谨慎交友,切勿随意透露学术动态等敏感内容,不让境外间谍机构有可乘之机。

      某大学学生小哲,所学专业涉及国防科工机密信息。他因学习成绩优异被派往台湾地区某大学交流学习,在一次同学聚会上被台湾女子许某搭讪。小哲交流学习结束回大陆后,许某以恋人身份要求他搜集工作成果发来“分享”。小哲共向许某提供涉及我国防科工近百份情报,并收取报酬约4.5万元。经查,许某是台湾“军情局”的间谍人员,她用尽各种手段引诱和控制小哲,就是为了不断获取情报。

      最后,提醒同学们,若身边发现窃密泄密隐患或者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要第一时间向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国家安全机关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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