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3年度合同管理自查工作的通知
      2024-03-20 16:10     (点击:)

      校属有关单位:

      为规范学校合同管理,提升合同管理水平,根据《长安大学合同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要求,定于3月20日至4月3日开展2023年度合同管理情况自查工作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查范围

      1.2023年1月1日至1231日通过合同管理系统提交并完成盖章的各类合同

      2.2022年度未提交档案馆归档的各类合同。

      自查内容

      合同承办部门

      1.在合同管理系统上传已签订合同扫描件

      2.更新本部门合同履约情况

      3.向合同归口管理部门提交2023年度已签订合同纸质版原件

      (二)归口管理部门

      1.4月3日前向法治办提交归口管理的2023年度“重大合同”(参考《长安大学合同管理办法(试行)》第十四条)纸质版原件;

      2.按照档案馆通知时间安排归口管理的纸质版合同原件交档案馆归档

      (三)尚未完成2022年度合同归档的部门请于4月3日前将相关合同原件提交至档案馆。

      三、工作要求

      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合同管理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并加入合同管理工作微信群(二维码见附件),确保按时完成自查督查工作

      法治办后续将进行抽查,并对相关情况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

      法治办联系人:李老师,联系方式:61105043

      档案馆联系人:藏老师,联系方式:82335095

      法治与法务办公室

      2024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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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2023年度合同自查管理工作群.jpg已下载
      附件【长安大学合同管理系统_用户使用手册V1.0.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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