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法治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学习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教育系统“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的通知》(教普法办函〔2023〕3号)等有关要求,为深化我校“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活动主题,积极组织宪法宣传教育活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广泛宣传宪法、民法典、教育法律法规和爱国主义教育等相关法律知识,推动校园形成崇尚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理念,培育师生的宪法意识、国家意识、规则意识。
二、活动主题
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
三、活动时间
2023年12月1日(星期五)—12月7日(星期四)
四、活动内容
1、法治宣传教育系列讲座
时间:12月1日至7日
讲座内容:结合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解读宪法条文内涵,宣讲民法典及爱国主义教育法律法规,引导师生树立法治观念,强化师生法治意识。
责任单位:法治与法务办公室、人文学院
2、宪法知识竞赛
时间:2023年11月26日-2023年12月4日
活动地点:初赛:腾讯会议;复赛:教学楼空教室(图书馆十楼模拟法庭备用);决赛:长安文化艺术中心三楼多功能厅
竞赛采用三人一组的团队赛制,设置初赛、复赛、决赛,联合人文学院准备比赛题库((第一轮题库一套,共18题;第二轮题库一套,共25题;第三轮题库两套,各五十题;备用题库一套,50题)),根据比赛结果选拔参赛人员进入复赛和决赛。比赛结束后,评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各一组,并颁发荣誉证书与及奖品,其余参赛人员增加“青春长大”积分。
责任单位:法治与法务办公室、团委、人文学院
3、“宪法晨读”活动
时间:12月4日
根据教育部、教育厅工作安排,参与教育部开展的第十届国家宪法日教育系统“宪法晨读”活动,组织师生代表在观看教育部“宪法晨读”活动直播,跟随直播节奏,进行宪法晨读相关活动,引导学生熟读宪法条文,深入理解法义,深刻认识宪法的神圣庄严。
参加人员:
(1)校领导:徐引正
(2)依法治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单位负责人
(3)学生代表
责任单位:法治与法务办公室、学工部、研工部
4、多形式开展宪法宣传
时间:12月1日至12月7日
(1)12月1日至12月7日,在北辰楼一楼大厅屏幕、师生服务大厅屏幕、食堂大屏幕上播放宪法宣传视频;在渭水校区和本部北院校区悬挂宣传横幅,在图书馆广场、树蕙园广场摆放宣传展板。
(2)12月4日,学校广播站播放“宪法宣传周”专题内容,播放《宪法伴我成长》歌曲。组织人文学院学生在树蕙园广场发放宪法宣传册。
(3)充分利用“长大法视通”公众号、法治办网站、长安大学微博官方账号进行宪法宣传。
责任单位:法治办、宣传部
5、持续开展“宪法卫士”活动
时间:12月1日至12月8日
自发布“宪法卫士”2023活动计划以来,法治办与学工部积极动员学生参与活动,全校学生热情高涨,借助“宪法宣传周”活动,将持续推动宪法卫士活动,号召更多学生参与,共同学习宪法知识,强化宪法认识。
责任单位:法治与法务办公室、学工部
6、“模拟法庭”展演
时间:12月7日
地点:图书馆十楼模拟法庭
以“宪法宣传周”为契机,联合人文学院举办“模拟法庭”展演活动,并邀请师生现场观看,切身感受法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引导青少年树立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通过本次模拟法庭的展演,营造良好的校园法治氛围,激发了学生们的法治意识和学法兴趣,培养他们的法治思维和防范意识。
责任单位:法治办、人文学院
7、组织各学院开展宪法相关活动
时间:12月1日-12月7日
各学院围绕“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主题,结合学生日常生活实际和学院文化特色,深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及主题班会活动,共同参与宪法讨论,进一步固牢同学们的崇宪尚法根基,增强法治观念。
责任单位:法治与法务办公室、学工部、团委
欢迎全体师生踊跃参加!
学校依法治校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