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3年度上半年合同管理自查工作的通知
      2023-09-19 17:00     (点击:)

      校属有关单位:

      为规范学校合同管理,提升合同管理水平,根据《长安大学合同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要求,现对2023年度上半年合同管理情况进行自查,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查范围

      2023年1月1日至7月31日通过合同管理系统提交的各类合同。

      二、自查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9月28日

      三、自查内容

      1、是否完成电子化备案;

      2、是否进行履约登记;

      3、2022年度签订的合同原件是否按照要求提交档案馆归档。

      四、自查方式

      1、各合同归口管理部门根据本部门合同管理系统上半年审核台账,及时督促相关合同承办部门及时上传电子版已签合同,并完成已签合同履约登记。

      2、各合同承办部门根据本部门合同管理系统2022年已签订合同台账,及时将纸质版合同原件交档案馆归档。法治办将联合档案馆通报合同归档情况,并督促相关承办部门及时归档。

      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合同管理工作,按时完成自查工作,法治办后续将进行抽查,并对相关情况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

      法治办联系人:李老师,联系方式:61105043

      档案馆联系人:藏老师,联系方式:82335095

      法治与法务办公室

      校长办公室(档案馆)

      2023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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